优化中国特色金融监管之路:全面提升有效性,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新体系

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金融监管蓝皮书: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24)》(下称《报告》),《报告》是金融监管蓝皮书系列的第13本。《中国金融监管报告》主编胡滨在发布会上指出,回顾我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历程,我国金融监管改革顺应经济发展的总脉络,遵循金融发展的主基调,着力有效处置金融风险,由此逐步形成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监管之路。

“当前我国金融监管体系仍存在一些需要优化提升的领域,要根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我国金融稳定和发展机制,着力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把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提高站位、深化探索、创新实践和全面统筹。”胡滨表示,未来,优化中国特色金融监管道路要注重进一步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以高质量发展作为风险应对的基本逻辑,统筹货币政策与金融稳定、金融发展职能与金融监管职能、分业监管秉性与综合经营趋势、技术型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适配等四对重要关系,强化财政金融协同效应,推进金融开放和国际合作,提升金融监管治理能力和水平,以强大的金融监管助力金融强国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张晓晶表示,强大的金融监管是加快金融强国建设的关键核心金融要素之一,金融监管指标优化是必要工作,金融监管指标需要与货币、债务、宏观杠杆率等金融指标紧密结合。提升金融监管有效性还要进一步优化监管体系,包括关注科技和金融结合所带来的新风险,特别是传统金融监管所不熟悉的风险,监管的科技化水平也应进一步提高等。

六方面完善金融监管

《报告》将中国70余年金融监管改革与发展历程,大致分为四个阶段:1949年-1978年大一统金融监管体系阶段,1979年-1991年金融监管体系的过渡阶段,1992年-2017年分业监管体系的建构和发展阶段,2018年至今的金融监管体系的调整优化阶段。

对于第四阶段,《报告》认为,这一时期外部环境复杂,国内经济增长面临下行压力,多种类型的金融风险开始显性化,个别领域风险较为突出。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确定的金融监管改革和金融风险应对举措发挥了重要作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金融体系整体稳定。2023年10月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强调金融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强调要提升金融监管有效性,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这种以人民为中心、以稳定为基础、以全覆盖和有效性为重点、以金融强国为目标、以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为保障的中国特色金融监管实践正在深化,将以强大的金融监管扎实推进金融强国建设。

“当前和未来仍面临内外复杂形势,一些金融风险问题与挑战值得警惕,金融稳定和发展机制需进一步完善。”胡滨表示,要着力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把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实现金融监管全覆盖,全面加强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和持续监管,不断增强监管的前瞻性、精准性、有效性和协同性,以强大的监管助力金融强国建设。

主要在六方面:第一,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第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构建风险应对长效机制;第三,跳出金融看风险,以高质量发展作为风险应对的基本逻辑;第四,统筹重点工作,全面提升金融监管有效性;第五,强化财政金融协同效应,有效防范两类风险互溢;第六,推进金融开放和国际合作,有效防范内外风险共振传染。

在全面提升金融监管有效性方面,胡滨认为,应当着力统筹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金融发展与金融监管、分业监管与综合经营、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四个重点工作,着力优化政策适宜度和政策一致性,强化金融监管全覆盖,有效提升风险应对和金融监管有效性水平。与此着力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和金融竞争力水平提升。

“中国金融业已经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表示,探讨中国金融监管改革和发展,至少有六个要点值得关注:第一,如何坚持党中央对金融监管的集中统一领导;第二,基于中国的实践,研究中国的金融监管问题;第三,金融监管与金融政策的一致性,这涉及政策设计与协调问题;第四,需要用更专业的视角看待金融监管领域的一些具体问题;第五,吸收新的科技手段对日新月异的金融业实施“创新友好型”监管;第六,跟踪研究国外金融监管的新实践,充分考虑中国国情,优化中国特色金融监管之路:全面提升有效性,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新体系有目的地吸收适合中国金融发展的理论和实践。

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新体系

《报告》还对银行业、保险业、科技金融、金融数据治理、加密资产市场监管等进行了专题分析。

对于2024年的银行业监管,《报告》认为,金融监管部门将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锚定金融强国建设目标,扎实推进“强监管、防风险、促发展”各项工作。一是强监管严监管,全面加强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和持续监管;二是着力实现金融监管全覆盖,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到监管范围之内,构建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长效机制;三是全力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积极稳妥防范和处置重点领域风险;四是精准高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做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五篇大文章;五是加强金融改革开放的深化,着力金融高水平开放,特别是制度型开放,有效统筹金融开放与金融安全。

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将科技金融作为构建现代金融体系要做好的首篇“大文章”,《报告》认为,这标志着科技金融发展迈入新时段。从我国科技金融业态进展来看,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创业投资加大科技型企业投资力度;二是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型企业的功能明显增强;三是科技信贷力度不断加大;四是科技保险稳步发展。

《报告》还就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和优化科技金融监管提出了多方面的政策建议。例如,在科技信贷方面,应着力加强科技信贷支持,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新体系:

一是加快现有银行监管政策落地见效,完善差异化监管。根据监管政策实施情况,健全科技贷款授信审批、专属评价和考核体系,在防范风险牵头下适度提高科技信贷不良贷款容忍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支持具备条件的金融机构审慎稳妥开展综合经营,建立创新孵化机制,持续开展区块链、人工智能、生物识别等科技应用。

二是适时重启并优化投贷联动试点。选定好试点区域和试点银行,支持银行机构根据自身禀赋条件,按照商业自愿原则设立专业化的科技投资子公司,重点投资科创企业。放宽利率政策限制,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

三是创新银行支持工具。构建以数据驱动为重要载体的授信新模式,从注重固定资产等传统抵押模式转向更注重企业的资信状况、交易数据、资金流向、供应链等多维度的全景式授信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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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晁

这家伙太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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